大同4月11日结束供热 提醒市民作好保暖措施
发布时间:2016-04-08 来源:大同传媒全媒体 编辑:张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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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4月7日,相关媒体从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获悉,大同市将于4月11日结束2015~2016年度供热。
按照2010年开始实施的《大同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本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25日至次年4月10日。”2015~2016年度供热期期间,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天气情况,于2015年10月25日开始供热。2015~2016年度供热期内,热力公司积极协调二电厂和大唐热电两大热源电厂,按照供热运行大纲科学调度,强化安全管理、线路巡查、应急演练,客服管理系统24小时受理用户投诉、报修等业务,及时解决热用户供暖问题,圆满完成了供热任务,确保了广大热用户温暖过冬。
此外,从大同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提醒广大居民,供热刚停阶段,居民会对室温有不适感,易发感冒,望广大热用户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保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