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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新荣区古店镇建设总体规划,需对周边用地及房屋建筑实施依法征收,以下为通告具体内容:
大同市新荣区古店镇政府项目建设征地、房屋征收通告
根据新荣区古店镇建设总体规划,需对周边用地及房屋建筑实施依法征收。现将上述地块项目用地征收(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四至范围:南至钢厂南门路,东至新建208国道,西至钢厂东围墙,北至钢厂熔剂厂北围墙。
二、征收(拆迁)人: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大同市新荣区古店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收补偿(拆迁)工作。通信、电力、燃气、热力、自来水管线等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
三、上述范围内所有国有土地无偿收回。
四、上述范围内集体土地以及地面建筑物按政府相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禁各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六、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携有效证件于2019年7月29日前到所在新荣区古店镇人民政府现场征收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由所属单位、个人于2019年8月29日前搬迁、拆除。
七、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确保土地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大同市新荣区古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