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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8月4日起,大同市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一系列新政策将惠及更多缴存职工。据了解,购建房屋、租房、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政策执行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5日。
一、提取条件再放宽
(一)购建提取
凡已购买商品房但至今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可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发票(或收据)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当时所购房屋的价款。
近5年内购买商品房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金额不足房屋总价的,可再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二)租房提取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每年每户可提取1.5万元。首次提取可一次性提取5年租金。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
职工及配偶贷款后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提取额度可放宽至不超过购房贷款余额或当年还款额度。
二、住房贷款条件放宽
(一)放宽贷款额度,做到应贷尽贷。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取消单身贷款额度限制。核定个人贷款额度以购房价格及还款能力为主。
(二)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取消审贷小组审査环节,缩短办结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实现个人住房贷款缴存期限全国异地互认和缴存转移接续。
(三)加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力度。在继续做好个人购买商品房贷款的同时,加大自住房装修贷款、二手房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和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