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房地产调控发大招 严查惜盘捂售、炒卖房号
发布时间:2017-11-10 来源:大同市发改委 编辑:郭瑞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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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有效规范我市房地产销售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晋发改价监发【2017】864号)有关部署和要求,大同市发改委、大同市房管局近日联合部署了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时间为11月6日至11月30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检查时间)。检查对象为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是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是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是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是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是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是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七是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八是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九是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大同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