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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将对平旺乡马营村城市棚户区进行连片改造建设工程,以下是工程建设征收通告: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关于平旺乡马营村
城市棚户区连片改造建设工程征收通告
为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市统一规划,我区将对已具备实施的马营村、西花园街道周边城市棚户区项目进行连片改造,现将工程建设征收(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旺乡马营村城市棚户区连片改造工程。
二、征收(拆迁)主体: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委托具体实施征收(拆迁)主体:平旺乡人民政府、马营村民委员会,西花园街道。
三、项目规划范围
马营村北侧地块:东邻十里河公园西侧道路,南邻南三环西延路,西邻大同市东华机械厂,北邻山西柴油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区。
马营村南侧地块:东邻阳光车城,南邻西韩岭乡茶坊村,西邻现有道路,北邻南三环西延路。
四、项目征收时间
征收时间:2018年12月1日-2019年3月1日
五、上述范围的所有无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它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六、“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留足道路和绿化用地,并且只限于市政府批准的规划用地范围,不得新占用土地。
七、根据原南郊区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发布《关于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紧急通告》的精神,自2018年6月30日起,凡项目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均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负。
八、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携有效证件,于2018年12月1日前分别到平旺乡马营村民委员会、西花园街道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实施征收。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征收(拆迁)工作,确保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