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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同平城区永泰南路东侧CQ-1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方案公示,由商业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公园绿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和文物古迹,以下是调整方案的具体公示内容:
大同市中心城区CQ-1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方案公示
(控规公示2019018号)
调整背景
为了进一步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体系,满足城市规划管理与建设要求,对《大同市城区CQ—13单元控制性详细》局部用地规划进行调整。
调整方案
1、调整原因
(1)落实《大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18]149号文件精神,关于南小城城墙遗址的保护;
(2)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对大同市中心城区CQ-13单元部分地块用地性质调整。
2、调整内容
对编号为CQ-13-F-02、CQ-13-F-03、CQ-13-F-04、CQ-13-F-05地块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并依据《大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的相关要求,赋予相应的地块控制指标
地块调整前规划
地块调整后规划
地块控制性指标一览表
CQ-13-F-02地块由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居住用地(R2)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A2),
CQ-13-F-03地块由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调整为公园绿地(G1),
CQ-13-F-04地块由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居住用地(R2)调整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CQ-13-F-05地块由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居住用地(R2)调整为文物古迹(A7)
公示说明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对上述调整地块用地性质的事项予以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并请于公示截止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监督电话:0352-7290019
公示时间:2019年07月17日至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