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执行难:央产房等数据不在系统中
发布时间:2014-09-03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木子
摘要:8月27日,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透露,对于如何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国土资源部的总体安排是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在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刚刚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这一时间表比最初的计划略晚了些。2013年3月28日,国务院曾指示,由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
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现实推进虽未如预期,不过,一系列迹象显示,我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步伐正在加快。
据媒体报道,截至2014年6月,
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河北、黑龙江、山东等地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
北京、辽宁、四川等地在国土资源厅(局)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河北、山东、江苏等地明确在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部门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或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处。
由于不动产采取属地管理,这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主要靠各个地方政府来执行。
中国人民大学
土地管理系教授严金明表示,不动产物权是重要的财产权,只有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明晰不动产的归属,
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才有保证。
本次征求意见稿指出,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而这些不动产的登记分散在多个部门。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等由国土资源部门登记,房屋所有权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林业主管部门登记,海域使用权则由海洋行政主管登记。
严金明指出,多年来,由哪个部门来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一直存有争议,如
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都曾想获得住房登记的权限。严金明还表示,相关法理的不统一、信息系统的不统一、执行标准的不统一等,也会给不动产统一登记带来新的难题。
据了解,几乎每一个
城市都有自己的住房信息系统,这些住房信息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从技术上看,系统不统一,没有也无法联网;二是
数据不全。据某特大城市的
住建部门负责人表示,有几类住房数据并不在目前的住房系统中,如以前的纸质数据、产权比较复杂的央产房(编者注: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等。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就住房数据而言,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整合共享应该是大方向,很可能会以住房信息系统的数据为基础进行整合。
而就执行层面来看,跨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也面临执行难题。湖北省林业系统的一位工作人员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如果将不动产登记全部整合到国土资源系统,或者说仅仅由国土部门来办理,实际面临较大的难度,比如办理林权登记,涉及到土地面积、林木种类等,办理这些手续林业部门相对更专业,如果只是由国土部门来办理,显然费时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