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十二五”开局之年,面对地方政府迅猛增加的用地需求,国土资源部相应的“严刑峻法”接踵而至。
“十二五”开局之年,面对地方政府迅猛增加的用地需求,国土资源部相应的“严刑峻法”接踵而至。
几乎与首次联合中组部、监察部对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指标进行考核同时,国土部正在考虑在全国推广河北省落实“土地共同管理责任机制”的模式,在地方政府层面,将监察、公安、司法、城乡规划建设、发展改革委、电力水利、环保、人民银行等职能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捆绑,共同办理和处置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在此基础上,建立“共同问责”的机制。在这种机制下,一旦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不能得到有效处置,各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将承担直接责任而面临上一级政府监察部门包括约谈、处分、引咎辞职直至免职的严厉处罚。
责任连坐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的官员分别对此予以证实。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沧州市等地不久前下发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实施意见中》,均包含了“共同责任追究”一项。
在此制度下,公安、司法、纪检、监察等超过10个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被确定为共同管理责任机制的主要责任人,并在本部门行政职能范围内被确定为第一责任人,他们共同向设在市政府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领导小组”负责,由所在地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国土资源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
“一旦出现辖区内因为违法案件处置不当,导致出现群众集体上访或不稳定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都要承担行政处分,甚至停职、免职的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如果出现当地被定为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重点整改地区、或者一年内因为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被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区域内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也都要承担同样的责任。”河北省政府一位官员解释称。
而此前,河北省曾在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过程中,大力推进“农民上楼”工程。由于力度较大、推进速度较快,河北省多次被媒体爆出农民补偿不到位、擅自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范围的事件,随后,国务院召开常务办公会并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进行统一规范,国土资源部也开展了相关的清查与检查工作。
全国土地副总督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甘藏春在此之前曾向记者表示,对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检查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目前正处在汇总分类当中,国土资源部将根据分类汇总的相关情况,推进进一步的检查与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