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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阳曲人民政府批准,阳曲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2月14日到阳曲县地产交易事务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2月14日到阳曲县地产交易事务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2月15日00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阳曲县地产交易事务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阳地2016-G-16号号地块:2016年12月05日17时00分至2016年12月16日17时00分;
阳地2016-G-18号号地块:2016年12月05日17时00分至2016年12月16日17时00分;
阳地2016-G-19号号地块:2016年12月05日17时00分至2016年12月16日17时00分;
阳地2016-G-20号号地块:2016年12月05日17时00分至2016年12月16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二年内竣工。
(三)在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直接抵顶出让价款和定金;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四)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闲置时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将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以下的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五)挂牌出让手续费、规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由竞得人依照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六)报名及挂牌时间均为工作日。
(七)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以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和口头等方式提出竞买申请。
(八)挂牌期间采取书面报价,不接受以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和口头等方式报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阳曲县地产交易事务所
联 系 人:庞主任
联系电话:0351-552173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阳曲县国土资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