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国土用告字[2011]22号
经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1-YG-31宗地面积: 15900平方米宗地坐落: 伊通大街北段西侧、环城法庭西侧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等于0.27建筑密度(%): 等于18
绿化率(%): 等于21.3建筑限高(米): ≤8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5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20.57万元加价幅度: 3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10月18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28日16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26日到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26日到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6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0月26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一楼西侧政务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YG-31 号地块2011年10月18日08时30分至2011年10月28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科
联 系 人:黄继荭 刘芳
联系电话:0434-4223062
开户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伊通支行
银行帐号:431001040007541
伊通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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