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攀国土拍告字[2012]6号)
攀国土拍告字[2012]6号 2012-8-10
经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P2012-R8# 宗地面积: 40763.41平方米 宗地坐落: 仁和区塆庄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0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639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主要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二类居住兼容商业金融业用地,兼容商业的建筑面积可达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容积率大于1且小于等于3.5(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0%。其它规划要求详见拍卖文件。出让年限(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8月23日 至 2012年08月29日 到 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8月23日 至 2012年08月29日 到 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2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8月30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8月31日10时00分 在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拍卖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地设定保留底价。
(二)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的50%;于成交之日起9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三)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四)宗地以现状形提供,宗地内涉及管网拆除及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五)宗地内的水、气、电及其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竞得人须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建物管用房及业委会用房,费用自理。
(六)竞得人须按国家相关规范配套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二类公厕、用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6个班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应考虑好太阳能供热系统的布设,太阳能供热系统需与本宗地的开发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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