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起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执行1.1倍利率

    2020-06-30 14:55:03 369 郑倩 0
  • 摘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项目一直是大同市民购房的主要选择之一,近日为严格执行住建部有关通知,对于购入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公积金住房贷款,详情快来看看吧!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同煤分中心、各县区管理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严格执行住建部《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主要用于满足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


           二、保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下同)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


           三、职工家庭只拥有一套住房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有两套房产记录、有购买不同住房的两次房贷记录、有一套房产记录和购买另一套住房的房贷记录的不得发放贷款。


           五、住房套数的认定,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在我市产权办和不动产部门信息系统所记载的自住住房信息为准,异地缴存职工同时结合缴存地房产部门认定的住房情况。


           六、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9日


           以上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部通知内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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