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标准 特困家庭不受影响
发布时间:2013-07-01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王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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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有住房对接纳社会低收入群体起着重要的作用。从7月1日起太原市将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其中,平房的月租金每平米提高0.2元,多层住房的月租金每平米提高0.4元。

根据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提交的“关于调整太原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申请”,依据“山西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结论报告”,市物价局经研究予以批复。经过成本审核,太原平房(简易房)公有住房租金标准为,按使用面积计费,每月由1.4元/㎡调整为1.6元/㎡。多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按使用面积计费,每月由1.4元/㎡调整为1.8元/㎡。高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费,每月2元/㎡。
物价部门要求,太原市房产管理局要按国家政策实行减免措施,保障家庭有困难的离退休职工、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对象和非在职的优抚对象及特困家庭等困难群体不受此次调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