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华悦房地产违规售房被罚 责令其停止销售
发布时间:2015-01-09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木子
摘要:忻州市华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低价违规预售
商品房一事进行了深入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违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没收其20万元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
销售行为。
手续不完善,土建没开工,就敢收房款。2014年12月26日,媒体从忻州市房管局获悉,根据群众举报,该局对忻州市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低价违规预售商品房一事进行了深入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违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没收其20万元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销售行为。
经查明,2014年7月10日,通过公开出让的方式,华悦房地产公司取得团结街北、雁门大道南街南,次一号路东西两侧68.5亩
土地的使用权。市
规划局出具了《有关民心家园地块的规划说明》,市环保局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市发改委于2014年10月11日正式核准该项目。目前项目正在办理其他
建设手续。在项目尚未开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该公司以商品房
市场调查的名义,向社会推销民心家园二期商品房项目,制订了商品房销售
价格表,以每平方米3600元的平
均价格、首付50%
购房款面向社会公开预订商品房。在2014年12月6日-9日期间,收取5户购房人商品房预付款共20万元。
根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忻州市房管局对忻州市华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