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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出台限价商品住房新规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发布时间:2012-02-08  来源:0352房网  编辑:乔铭

  限价房走势如何?太原市近日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后,太原市的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将结合限价商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优先供地。限价商品住房土地在公开出让时,应明确规定房屋平均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套型比例、建筑面积标准、销售对象等。

  套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将由太原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作为实施主体进行建设管理。按照全市统一规定,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开发企业将对限价商品住房的工程质量负责,并依法承担保修责任。今后,全市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将由太原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进行建设管理。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套型面积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2月7日,太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不再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符合四类条件的可申请购买

  那么,符合什么条件就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符合以下四类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取得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一定年限;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规定标准;家庭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以上条件的具体标准及细则,市政府将另行规定。

  限价商品住房的购买将实行申请、登记、审核、公示和备案制度。经公示,对申请人相关情况无异议的,将由太原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向申请人开具太原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与普通商品住房相比,限价商品住房的价格优惠幅度有多大?新政也给出了明确的标准。

  限价房价格比商品房便宜20%

  按照全市统一规定,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将实行限价管理,由太原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在综合考虑土地整理成本、建安成本、项目管理费用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同地区或周边商品住房价格,下浮20%以上,并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

  限价商品住房产权将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在进行权属登记时,房屋主管部门将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标注“限价商品住房”字样和准许转让日期。限价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办理分割个人土地证时,在土地权属证书上也将标注“限价商品住房分割土地证”字样。

  限价房五年内不得转让

  购得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除继承外,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限价房。确需转让的,可向太原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申请,由太原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回购。回购住房将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三类情形分别为: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地价款,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出让条件、土地用途的;违反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的;擅自向未经太原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确定的申请家庭出售限价商品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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