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忙购买了“学区房”孩子却无法进入学校怎么办?(2)
2012-09-03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紫琳
违规卖房可以确定无效
【案例】
2009年,胡嘉获得了一套两室一厅的经济适用房,位于当地一所名牌中学旁边。2011年,胡嘉因准备全家长期去外地打工而想出卖该房。适逢好友廖湘为能让女儿上名校而要购买“学区房”,两人于是一拍即合。不料,名校出台限制招生措施规定,必须是提前三年迁入才享有划片招生优惠,也即意味着廖湘的女儿无法通过优惠在该名校就读。廖湘随即提出退房退款,但被胡嘉拒绝。
【分析】
廖湘与胡嘉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也指出:“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胡嘉获得经济适用住房仅2年,明显在禁售之列。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即本案的房屋买卖合同从行为开始时起便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必须退房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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