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今天(5月25日)下午,房管局草拟并公示了《关于报送年度商品房项目预(销)售计划和商品房预售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房企要按时报送年度项目预售计划以及商品房预售方案,否则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
全年计划年初要报送 否则不发预售证?
通知指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商品房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如实填报《年度商品房项目预(销)售计划表》,并于每年1月31日前报送至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
《通知》要求在计划申报中,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下属公司开发的商品房项目一并列入计划进行申报。其中明确要求计划填报范围涵盖全市十区所有预(销)售项目。列入商品房预(销)售计划的商品房项目应严格按申报时间申请办理有关预(销)售手续。
另外,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开发项目建设进度制定商品房预售方案,在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依法将方案报送至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审核备案。商品房预售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开发时序、预售价格、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等。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报备并公示。
通知中明确表示,房管局将结合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商品房项目预(销)售计划和商品房预售方案报送情况,对商品房预售许可等相关业务进行管理。对于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商品房项目预(销)售计划和商品房预售方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处暂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的惩罚。
韩世同:政策有调控意图但效果未知 至少摸清市场心里有底
韩世同表示他早在去年3月就已经提出过这个建议了,因为全市推货的总量每年都说不准,各个机构有各个机构的说法,政府一直没有形成制度和方案,就目前公开征求意见来看,是打算形成制度,我对此很赞同,对于实况,政府不掌握的话,其他人都很难掌握,包括坚决贯彻落实,政府有就此调控的意图,但是不知道能否有效果,但是至少对未来供应情况,政府心里也有底。
黄韬:重提四五年前的政策 惩罚手段很难实行
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回顾,这个政策在四五年前就已经有了,甚至发展到每几个月就进行开发商退货的排名,但后来不了了之,原因是因为很多开发商为了争取第一名就内部作假。
黄韬认为现在房管局是打着调控的旗号去重提这个政策,但是政策落实有难度。”“开发商的预估如果不准确,比如资金不够了,盖不上去难道不给我时间吗。”就通知中表示的,如不按时预报,则不予发放预售证,他表示这并不合法,“只要我的申报步骤和证件齐全,不发预售证是不合法的。”
他表示,每个政策背后都有政府调控的态度和姿态,但是这次的政策只能成为政府摸底以及初步判断市场的依据,还不能看出市场会作出何种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