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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拍告字[2012]2号
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2011年工17号宗地面积:14885平方米宗地坐落:沙溪新区剡界岭村
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1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40并且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2595万元/公顷保证金:410万元
备注: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由沙溪新区提供行业审查证明。中买者均须执行《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若干规定》[新政发(2011)23号]文件的规定。
宗地编号:2011年工25号宗地面积:6814.9平方米宗地坐落:儒岙镇会墅岭村E地块
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0.8并且小于或等于1.3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40并且小于或等于55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2160万元/公顷保证金:220万元
备注:准入行业为金属制品业,由儒岙镇政府提供行业审查证明。中买者均须执行《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若干规定》[新政发(2011)23号]文件的规定。
宗地编号:2012年工2号宗地面积:16667平方米宗地坐落:梅渚镇梅渚村
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40并且小于或等于55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4860万元/公顷保证金:500万元
备注:准入行业为医药制造业,由高新园区提供行业审查证明。中买者均须执行《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若干规定》[新政发(2011)23号]文件的规定。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p#副标题#e#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4月26日至2012年04月27日到在新昌县招投标中心四楼 (鼓山西路205号) 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4月26日至2012年04月27日到在新昌县招投标中心四楼 (鼓山西路205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4月27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4月27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2年04月28日10时00分在新昌县招投标中心四楼 (鼓山西路205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2、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需成立新公司的,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2011年工17号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由沙溪新区提供行业审查证明。2011年工25号准入行业为金属制品业,由儒岙镇政府提供行业审查证明。2012年工2号准入行业为医药制造业,由高新园区提供行业审查证明。
3、2011年工17号、2011年工25号、2012年工2号中买者均须执行《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若干规定》[新政发(2011)23号]文件的规定。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鼓山中路177号
联系电话:0575-86250220
开户单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新昌县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21102802921950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