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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西街北侧地块项目建设土地征收(拆迁)通告

发布时间:2014-06-24  来源:大同日报  编辑:微笑

    根据大同城市总体规划,位于清远西街北侧地块已经依法征收,为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按期对该地块开发建设,现将项目用地征收(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征收(拆迁)范围:
    具体四至范围为:东邻现状道路、南邻清远西街、西邻云中路、北邻大同公园。
  
    二、征收(拆迁)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由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拆迁工作。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
  
    三、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征收(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合理补偿。
  
    四、上述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征用。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六、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4年7月8日前到所在城区人民政府现场拆迁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由其所属单位、个人于2014年8月8日前搬迁、拆除。
  
    七、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征收(拆迁)工作,确保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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