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国土资告字[2011]7号
经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宗地编号: 511524-2011-C-015#宗地面积: 1437平方米宗地坐落: 花滩镇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0.7建筑密度(%): ≥40
绿化率(%): ≤10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1500万元/公顷保证金: 4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以现状进行出让,宗地内无建筑物,未场平
起始价: 125元/平方米加价幅度: 5元/平方米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9月21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9月26日17时00分
2.宗地编号: 511524-2011-C-016#宗地面积: 2492平方米宗地坐落: 花滩镇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0.7建筑密度(%): ≥40
绿化率(%): ≤10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1500万元/公顷保证金: 7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以现状进行出让,宗地内无建筑物,未场平
起始价: 125元/平方米加价幅度: 5元/平方米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9月21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9月26日17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9月12日至2011年09月26日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09月12日至2011年09月26日到长宁镇新华街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9月2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9月2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长宁镇新华街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利用股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11524-2011-C-015# 号地块:2011年09月21日09时00分至2011年09月26日17时00分 ;
511524-2011-C-016# 号地块:2011年09月21日09时00分至2011年09月26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长宁镇新华街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利用股
联 系 人:邹先生 、苟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1)4632162
开户单位:长宁县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88150120066502657
长宁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