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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国土出让告字[2011]36号
经阜康市人民政府批准,阜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宗地编号: FK-CGZ-2011001宗地面积: 7186.7平方米宗地坐落: 阜康市城关镇山坡村境内
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1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80万元
起始价: 221万元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9月28日1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4日19时00分
备注: 挂牌宗地准入产业类型为加气站项目
2.宗地编号: FK-FXYQ-2011013宗地面积: 152014.09平方米宗地坐落: 阜康市阜西产业园、准东石油基地北侧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0.7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400万元
起始价: 798万元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9月28日1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4日19时00分
备注: 挂牌宗地准入产业类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宗地编号: FK-JYJ-2011003宗地面积: 6440.03平方米宗地坐落: 阜康市九运街镇六运村、S303南侧
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1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70万元
起始价: 191万元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9月28日1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4日19时00分
备注: 挂牌宗地准入产业类型为加气站项目
4.宗地编号: FK-YQJS-2011010宗地面积: 19980.09平方米宗地坐落: 阜康市晋商工业园、S303南侧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0.7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45万元
起始价: 90万元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9月28日1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4日19时00分
备注: 挂牌宗地准入产业类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宗地编号: FK-YQXQ-2011013宗地面积: 73340.37平方米宗地坐落: 阜康产业园西区, 乌准铁路南侧#p#副标题#e#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0.7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65万元
起始价: 440万元加价幅度: 3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9月28日1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4日19时00分
备注: 挂牌宗地准入产业类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单位竞买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独立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9月08日至2011年09月27日到阜康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阜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09月08日至2011年10月12日到阜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18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0月12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阜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办公室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FK-CGZ-2011001 号地块:2011年09月28日10时00分至2011年10月14日19时00分 ;
FK-FXYQ-2011013 号地块:2011年09月28日10时00分至2011年10月14日19时00分 ;
FK-JYJ-2011003 号地块:2011年09月28日10时00分至2011年10月14日19时00分 ;
FK-YQJS-2011010 号地块:2011年09月28日10时00分至2011年10月14日19时00分 ;
FK-YQXQ-2011013 号地块:2011年09月28日10时00分至2011年10月14日1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三)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五)上述时间除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10月7日国庆节放假,周六、周日不休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阜康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刘强
联系电话:0994-3228605
开户单位:阜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阜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博峰街信用社
银行帐号:8084010801201100033036
阜康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