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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告字[2011]18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宗地编号: 2011-95宗地面积: 58809.6平方米宗地坐落: 平湖经济开发区北环路北侧、兴平四路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1.2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
投资强度: 3750万元/公顷保证金: 400万元
起始价: 1570万元加价幅度: 4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9月30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4日14时30分
2.宗地编号: 2011-96宗地面积: 46365.4平方米宗地坐落: 平湖经济开发区独黎路北侧、新兴二路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1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6420万元/公顷保证金: 300万元
起始价: 1148万元加价幅度: 3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9月30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4日14时3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9月19日至2011年10月12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09月30日至2011年10月12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0月14日14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95 号地块:2011年09月30日08时30分至2011年10月14日14时30分 ;
2011-96 号地块:2011年09月30日08时30分至2011年10月14日14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1年10月14日15:0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除保证金外,剩余土地出让金缴入账户另行指定。
4、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p#副标题#e#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王先生 曹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631735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嘉兴银行平湖支行
银行帐号:860028666708094001、90110180020000066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