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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国土资告字[2011]24号
经汾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汾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宗地编号: 2011-08(2)宗地面积: 333333.33平方米宗地坐落: 汾阳市贾家庄镇大相村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0.8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20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660万元/公顷保证金: 43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4390万元加价幅度: 5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9月17日08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9月27日16时30分
备注: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系数不应大于7%。
2.宗地编号: 2011-08(4)宗地面积: 226400平方米宗地坐落: 汾阳市贾家庄镇大相村、罗城村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0.8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20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660万元/公顷保证金: 29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2980万元加价幅度: 3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9月17日08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9月27日16时30分
备注: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系数不应大于7%。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8月24日至2011年09月03日到汾阳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08月24日至2011年09月24日到汾阳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9月2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9月24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汾阳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08(2) 号地块:2011年09月17日08时00分至2011年09月27日16时30分;
2011-08(4) 号地块:2011年09月17日08时00分至2011年09月27日16时30分;#p#副标题#e#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最高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自行勘察现场。
(三)各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需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附着物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
(四)该地块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含契税、交易服务费等费用,需竞得人另行交纳。
(五)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申请。
(六)周六、日,节假日照常工作。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汾阳市西河北路55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58-3322126
开户单位:汾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汾阳市支行
银行帐号:146700359394
汾阳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