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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资告字[2011]31号
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宗地编号: 1宗地面积: 30354平方米宗地坐落: 青瓷基地一期A地块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1建筑密度(%): 30-60
绿化率(%): ≤15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73万元
起始价: 364.248万元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12月09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19日16时00分
2.宗地编号: 2宗地面积: 11571平方米宗地坐落: 青瓷基地一期B地块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1建筑密度(%): 30-60
绿化率(%): ≤15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28万元
起始价: 138.852万元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12月09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19日16时00分
3.宗地编号: 3宗地面积: 28014平方米宗地坐落: 回归工程50-53号一期地块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1建筑密度(%): 30-60
绿化率(%): 10-15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67.5万元
起始价: 336.168万元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12月09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19日16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序号1地块从事青瓷、陶瓷制造;序号2地块从事日用陶瓷及陶瓷包装容器制造;序号3地块从事汽车、电动车塑壳配件制造等相关行业的公司或企业可申请参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08日到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大沙)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08日到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大沙)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0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0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大沙)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1 号地块:2011年12月09日08时30分至2011年12月19日16时00分;
2 号地块:2011年12月09日08时30分至2011年12月19日16时00分;
3 号地块:2011年12月09日08时30分至2011年12月19日16时00分;#p#副标题#e#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大沙)
联 系 人:周永霞
联系电话:0578-7769730
开户单位:龙泉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
开户银行:工行龙泉市支行
银行帐号:121025009049011380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