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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国土告字[2011]008号
经霍城县人民政府批准,霍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宗地编号: 2011-15宗地面积: 8128.3平方米宗地坐落: 莫乎尔牧场赛克散于孜村(果-霍高速公路以北)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0.8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20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1500万元/公顷保证金: 50万元
备注: 起始价82万元;准入产业为塑料包装箱、塑料管件、日用塑料品的生产加工、冷藏保鲜,投资强度≥1500万元/公顷
2.宗地编号: 2011-16宗地面积: 23999.39平方米宗地坐落: 莫乎尔牧场赛克散于孜村(果-霍高速公路南侧)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0.8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20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1500万元/公顷保证金: 130万元
备注: 起始价241万元;准入产业为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定的商标注册证书的高性能预拌砼的生产制造企业,投资强度≥1500万元/公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电子邮件、邮寄、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3、对于在本次公告发布前,在我县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
(1)未按约定或规定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改变批准土地用途或容积率未依法补缴出让金;
(3)存在土地违法行为未纠正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0日至2011年12月26日到霍城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大厅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0日至2011年12月26日到霍城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19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26日19时3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12月29日10时00分在霍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竞得人必须按照该区域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途、开发条件及建
设期限(一年内动工建设,两年内竣工)和政府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方案进行开发。#p#副标题#e#
2、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在本公告发布后,公开出让结束日前2天(12月26日京时19时30分),报名竞买申请人为三家以上的(不包括三家),并符合竞买资格,我局将以拍卖方式出让,具体拍卖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或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若竞买人达不到三家以上,转为挂牌出让。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家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成交确定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充抵出让金价款,2011-15宗地、2011-16号宗地剩余土地价款买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逾期视为违约;
未成交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3、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其中:
2011-15号宗地出让公告时间为: 2011年12月10日京时10:00时至2011 年12月29 日京时12:00时;
2011-16号宗地出让公告时间为: 2011年12月10 日京时10:00时至2011年12月29日京时14:00时;
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0日至2011年12月26日,到霍城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地点)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0 日至2011年12月26日,到霍城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均为 2011年12月26日京时19:30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26日京时19: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霍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15号宗地公开出让时间为2011年12月10 日京时10点00分整开始至2011年12月29日京时12:00时整结束;报价期间需采用霍城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印制的报价单。
2011-16号宗地公开出让时间为 2011年12月10日京时10点00分整开始至2011年 12月29日京时14:00时整结束;报价期间需采用霍城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印制的报价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出让底价者除外。
4、成交价款不含应有买受人向相关部门应缴的各项规费。
5、详细事项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霍城县朝阳北路
联 系 人:王强
联系电话:0999—3020561 13565224666
开户单位:霍城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霍城县农业银行
银行帐号:108001040001363
霍城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