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参加报价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面积以土地勘测部门实地测量为准,有意报价竞买者可自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14日到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参加竞买者应于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14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付竞买保证金,经审查批准并领取《竞买资格证》后方可参加竞买。(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4日17 时)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挂牌出让成交确认小组于挂牌截止日(2011年10月17日17时),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联 系 人: 孙先生 孙女士
联 系电话: 15997255397 15926888910
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10—4221224
宜城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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