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www.dgtdjy.gov.cn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2WG034 号地块:2012年08月13日10时00分 至 2012年08月27日11时00分;
十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①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②该地块现状为平整地;成交后4个月内,石龙镇人民政府按土地现状条件将出让宗地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2、竞买保证金设定为7600万元人民币。
3、规划建设要求:①竞得人须按2010-02-011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②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3年 12月 27 日前开工,在2016年12月 27 日前竣工。
十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2012WG034号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个月,分3期支付,即于 2012 年 9月 27 日前交付成交出让价款的 50 %,于 2012 年 10月 27 日前交付成交出让价款的 80 %,于 2012年11月 27 日前付清成交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土地成交时的规定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和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各50%)。
4、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可转作出让合同的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受让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十四、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刘小姐
联系电话:26983716,26983723
开户单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中心区支行
银行帐号:500041316409016
上一篇: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下一篇: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