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山西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晋政办发[2009]107号)的规定,为公开大同市东小城现代商业地产中心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特进行公众参与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大同市东小城现代商业地产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大同市御河西路东侧,东邻滨河路及兴云桥,南邻兴云南街,西邻御河西路,北邻兴云北街,交通便利。
(3)工程概要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37363.86 m2,总建筑面积902895 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545685.00 m2,地下停车场的建筑面积为216210.00m2,仓库建筑面积为90750.00 m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2400.00 m2,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3000.00 m2,其他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34850.00 m2。
一层至三层设置商业用房;地下共二层,设置商业用房、汽车库、库房、设备机房等,地下一层夹层设自行车库。容积率为1.50,建筑密度50.98%,绿地率20.01%。项目总投资400680.4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商铺预售款及银行贷款,项目总建设期3年。
2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有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及基础工程施工时产生的弃土等。营运期主要污染有停车场汽车尾气、汽车噪声、商贸市场噪声、配电设备噪声和生活垃圾等。
(1)施工期
①环境空气: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于建筑工地扬尘,施工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为土方挖掘,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的运输。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建设方严格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0]136号文“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相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灭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防护栏等,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使施工期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降至最低。
②噪声: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位置、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③废水: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两部分。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污染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不外排。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小。
④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及土方挖掘中产生的弃土等。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可回收材料需回收利用,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及其余建筑垃圾等必须按照市环卫、环保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运到指定点(如垃圾填埋场、铺路基等)妥善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运营期
①废水:该项目运营期间污水主要为冲厕用水及商业用水,废水经化粪池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大同市东郊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大的影响。
②废气: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废气为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HC和NOx等。项目地下停车场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在排风口安装空气过滤器,汽车尾气经空气过滤器处理后,集中经暗烟道排放,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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