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婚后拆迁加面积是否算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013-12-02 来源:0352房网 编辑:张晓波
摘要:“再婚后,有两间平房被拆迁,安置房面积有所增加,想把它赠予我的儿子,不知道该咋办?”市民陈先生咨询此事。
据陈先生讲,2010年他再婚,之前有两间平房,面积共68平方米,属个人财产。2012年这两间平房配合政府拆迁后,他准备将安置房赠予他的儿子。当时嫌面积小,要了1套88平方米的房。可后来妻子称,由于是他们再婚期间增加的房屋面积,所以新增面积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妥善处理好他们之间的财产问题,再对房屋进行赠予或出售。
相关媒体就此咨询了山西云刚律师事务所刘律师。他说,像陈先生这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婚期协议,这部分增加的面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双方本着家庭和谐、公平的原则,应该进行协商分配,并签订双方意向协议,即将新增的20平方米均分。通过协商以房屋当时的购置价或市场价折算,给其妻子进行补偿。然后,夫妻双方携带赠予人(当事人的儿子),再以共同名义到交易产权部门办理赠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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