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一些细心的市民发现,市区的一些路段设置了“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7∶00-21∶00”禁行标识。这是本市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的重大举措,在禁行路段交警部门将对无环保标志和黄色环保标志车辆进行检查。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2013年行动计划,加强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市环保局、公安局于2012年12月1日下发了“关于对无环保标志及黄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要求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变更、延缓等手续,不予核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进入云冈、恒山、大同古城等规定区域;从2013年6月1日起,贴有黄色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每天7∶00至21∶00禁止驶入文瀛南北路以西、南环路、南环东路以北、西环路至云冈路、西环路北延匝道、西环路北延以南,以及新华街、站前街铁路桥以南、御河西路站东铁路桥以南、云州街以南区域。针对上述禁行区域,市交警支队设置了“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7∶00-21∶00”禁行标识,并开始对无环保标志和黄色环保标志车辆展开检查,提醒广大市民看准标识依规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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