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地震后,很多读者向本刊咨询,如果发生地震、海啸、火山爆发、火灾等极端的事情后,银行是否会免除贷款?如果当时买过保险,是否可由保险公司赔付给银行?如果没有买过保险该怎么办?
债务关系不会消失
购房者和银行签定的贷款合同中有没有对此的相关约定呢?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多数银行通行的商业贷款合同和公积金贷款合同中均没有对“发生不可抗力”进行任何约定。
“一旦地震中房屋灭失了,那么业主的所有权也就随之灭失了。”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泓认为,尽管对房子的所有权没有了,但根据我国的《合同法》,业主和银行的债务关系依然存在。并且理论上,业主对房屋所在的土地依然享有使用权。
对此问题,中国建设银行大同分行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面临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的灾难时,银行债务依然得偿还。“房屋没了之后,银行设定在该房屋上的抵押权也当然不存在了,但银行与业主之间的借贷关系依然存在,业主依然负有还债的义务。”该人士表示。
没有抵御风险的保险险种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业主无法还债,那么能否通过保险的方式来抵御风险呢? “在2009年之前,在办贷款的时候会有一个房贷险,如果发生一些突发事件可以要求赔付,但是现在已经都不用缴纳了。”中国建设银行大同分行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房贷险而言,买房人是投保人,保险费由投保人支付,但银行是受益人,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有保险公司承担赔偿,银行作为受益人先获得保险金。“后来因为对购买保险有争议,所以2009年后办贷款时就不办保险了。”
那么购房者可以自行去保险公司为自己的房子投保吗?
记者联系了中国平安和中国人寿等几家保险公司在我市的分公司,中国平安的客服人员表示,对于地震这类的不可抗力事件,对家庭是不开展的,如果是公司的话,也只能对物品进行保险。中国人寿的客服告诉记者,对于自然灾害类,无论是针对家庭还是单位,目前都没有这样的主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