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人只凭一张假身份证,就将房屋租到了手。而房主万万没有想到,房客不仅将出租房内的物品洗劫一空,而且还当上“二房东”,将房屋转租出去,结果两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误入“二房东”的陷阱。日前,房客高某因涉嫌诈骗被刑拘。
去年10月初,操场城西街一房主将自己一套两室一厅的楼房出租给房客高某,收取了一个月的租金1000元。租到房的第二天,高某就在我市一家广告信息报上刊登了房屋出租信息,并将房主一间锁门的卧室撬开,将屋内的一尊镀金佛像、家用电器以及日用品等洗劫一空。一周后,高某用假身份证、假房本将此房租给在我市实习的外地大学生张某二人,张某二人一次付给高某一年的租金1.54万元。10月中旬,房主回出租房查看时,张某二人才知道了真相,自认倒霉搬出了出租房。
今年3月1日,张某和他的朋友途经魏都大道一交通岗时,意外地发现了高某,遂将其扭送到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五中队。该中队民警经过一个多月的追缴,追回房东大多数失窃物品,但张某二人的1万余元房租已被高某挥霍一空。
对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出租房屋时,首先要到辖区内的派出所对房屋进行备案登记;其次在出租房屋时一定要核实租房者的身份信息,必要时应到公安机关核对租房者个人信息。对于租房者而言,获取房屋出租信息时,最好选择可信度高的媒体或中介;与房主签订租房协议时,也要认真核实相关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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