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利用租来的房子骗取他人押金及房租2万多元。近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吴某拘役五个月。法官提醒,租房要通过正规中介,不要轻信网上信息。签合同前,要注意查看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证件。有条件的话,最好到小区派出所或居委会、物业和房产部门咨询,以确定房主的真实性。
租房的房客自己却不认识
2011年9月某日,南京市民陈大姐正在家里吃饭,突然接到物管公司打来的电话,说她家房客有事找她。陈大姐接电话后,听到的竟然是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一头雾水的陈大姐赶紧到自家房子里查看。见了面后陈大姐才发现,此房客非彼房客。原来,陈大姐曾将房子租给一个叫刘明的人,当时开价3000元一个月。
刘明说自己是某大学老师,目前一直住在校外宾馆里,自己是真心实意来租房的,房子先租一年,房租半年一付,希望陈大姐再便宜一点。双方商定一个月2800元房租。刘明立马掏出2000元给陈大姐,说自己最近手头比较紧,剩余的钱一周内保证给。陈大姐看他很有诚意,就爽快的答应了,还准备打个收条给他。刘明却说不用收条,连房产证都没有提出要看。陈大姐有些意外,但没有多想,还是把房门钥匙给了刘明。
而眼前的这个陌生人则说,前几天,自己刚从一个叫刘明的人那里租来了这个房子,一次性付给了刘明12600元房租及押金。这个价格比周边的房子的房租要便宜不少,刘明当时说是要赶着出国,才低价出租的。结果,在约定交钥匙的时候,却再也联系不到刘明。只能拜托物业管理公司联系房主。陈大姐一听,觉得问题肯定出在“刘明”身上,就让这个房客赶紧去报警。
原来是前房客租房诈骗
报警后,“刘明”被警方抓获。经查,刘明并不是真名,吴某才是他的真名。吴某是家中的独子,一家人省吃俭用供他上了大学,父亲对他期望也很高,指望他可以出人头地。2011年大学毕业后,吴某一心想找个好工作,改善一下家庭生活条件,报答一下辛苦大半辈子的父母。但吴某一直没找到理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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