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房管局落实“关于整治‘野广告’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2011-05-04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编辑小冯
各物业服务企业:
2010年为了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城市形象,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市开展了整治“野广告”专项行动,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城市容貌得到明显的改观。但近期“野广告”反弹比较严重,为了维护城市的形象,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上半年要进一步开展整治“野广告”的专项行动,进而使此项工作转入长效管理的机制。具体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区域、门前“三包”范围内的建筑、市政、供电、通信、广告牌、门窗等设施设备、楼道内和路面上张贴、涂写的各类“野广告”以及散发各类“野广告”的行为;重点整治范围是古城城区、新修道路及两侧建筑和设施。
二、整治标准
(一)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区域、门前“三包”范围内的建筑、市政、供电、通信、广告牌、门窗等设施设备、楼道内和路面上清洁干净,无张贴、涂写的各类“野广告”。
(二)所有设施基底必须恢复原貌,不能有明显的残留痕迹或损坏基底原貌;无法恢复基底原貌的应采用与基底颜色相近的涂料等进行同色覆盖,使之与原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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