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9日发布的通知表示,为了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市、县尽快将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抓紧开展立项选址、征收补偿、勘察设计、施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加快完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库,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让困难群众及早入住。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在部署2013年保障房建设管理工作时,提到4个时间节点,值得关注。
一、加快落实年度建设任务。2013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
二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
三、自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保障性住房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
四、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
通知强调,加大配套设施投入力度,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竣工项目及早投入使用。未按规划完成基础设施配套,达不到入住条件的项目,不得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整改前不得投入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努力把保障房小区建成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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