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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1-17 |
宗地面积: |
267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该宗位于石腊河东侧。北至规划A1-3街,南至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西至规划石腊河东路,东至规划 A1-4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5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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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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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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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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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该块地为居住兼容商业金融,出让年限,商业为40年,居住为70年 |
| 宗地编号: |
2011-18 |
宗地面积: |
866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该宗位于石腊河东侧。北至石蜡村土地、规划石腊河东路,南至2011-19号地块,西至规划A1-3街,东至环山路绿化带。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5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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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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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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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0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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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该宗地主要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金融,其中出让年限,居住为70年,商业为40年 |
| 宗地编号: |
2011-19 |
宗地面积: |
7961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该宗位于石腊河东侧。北至2011-18号地块,南至、西至规划 A1-3街,东至环山路绿化带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5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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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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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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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9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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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该宗地主要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金融,其中出让年限居住为70年,商业为40年 |
| 宗地编号: |
2011-20 |
宗地面积: |
3486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该宗地位于上高办事处北上高村。北上高村土地以南,泰前大街以北,规划路以西,泰佛路以东。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3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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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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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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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1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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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2011-21 |
宗地面积: |
268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该宗地位于长城路西侧。宏成置业公司以北,生产路以南,长城路以西,堰北村土地以东。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5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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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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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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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6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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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该宗地主要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出让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5月16日(五一期间假期一天),到泰安市国土资源局1106房间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下列材料: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6、企业开发资质证书及复印件;7、竞买保证金收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04日 至 2011年05月09日 到 泰安市国土资源局1106房间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4月26日 至 2011年05月16日 到 泰安市国土资源局1106房间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16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5月19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05月17日10时00分 在 泰安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各出让地块范围内不可预见的其他设施,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2、各出让地块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
3、各出让地块均为现状出让。
若取得竞买资格者为3个或3个以上,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举行拍卖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告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竞得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受让地块的出让价款。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泰安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郭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38-829792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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