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乌旗人民政府批准,东乌珠穆沁旗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1, 位置:艾里小区北侧、道劳德西街南侧。 土地面积9472.70(㎡) 规划用途:商住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建筑容积率≤1.8,建筑密度:≤67%,绿地率:≥35% 出让年限:40年年 。
宗地编号: 1宗地面积: 9472.7平方米宗地坐落: 乌镇艾里小区北侧、道劳德西街南侧
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1.8建筑密度(%): ≤67
绿化率(%): ≥35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2000万元/公顷保证金: 2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共建住宅72套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31日 至 2011年06月01日 到 内蒙古凯德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31日 至 2011年06月01日 到 内蒙古凯德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0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6月0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6月02日15时00分 在 东乌旗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31日至6月1日持拆迁资质及拆迁保证金收据到内蒙古凯德拍卖有限公司获取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乌旗支行,账户:0610041909200049101,收款单位:东乌珠穆沁旗国土资源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日17时(指保证金已到达指定帐号的时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2011年6月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二、现场踏勘: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竞买人可随时到标的现场踏勘,请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三、拍卖时间、地点:本次拍卖会于2011 年6月2日下午3点在东乌旗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乌旗国土资源局地籍规划股
联 系 人:包金虎、贾世军
联系电话:0479-3220588
开户单位:东乌珠穆沁旗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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