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市土告字[2011]5号
经楚雄市人民政府批准,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1-G-1宗地面积: 338.7平方米宗地坐落: 楚雄市鹿城镇小河口(楚雄福塔溪镇住宅小区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1建筑密度(%): ≤100
绿化率(%): 等于0建筑限高(米): ≤12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8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30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 5元/平方米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8月22日08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8月31日15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2、本次挂牌采用有起始价的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在挂牌报价期间可多次报价,价高者得。
3、本次出让的地块,受让方必须按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在2年内建设完成。
4、本次出让的地块,受让人必须在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后60日内交清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出让后产生的税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02日至2011年08月29日到楚雄市阳光大道北侧(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08月02日至2011年08月29日到楚雄市阳光大道北侧(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2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8月2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楚雄市阳光大道北侧(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G-1 号地块:2011年08月22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8月31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楚雄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8-3159932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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