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国土告字[2011]005号
经霍城县人民政府批准,霍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宗地编号: 2011-14宗地面积: 200000平方米宗地坐落: 清水开发区江苏工业园南区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0.8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20建筑限高(米): ≤11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1500万元/公顷保证金: 90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备注: 准入产业为淀粉及淀粉制品加工,投资强度≥1500万元/公顷
2.宗地编号: 2011-09宗地面积: 33000平方米宗地坐落: 清水开发区江苏工业园北区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0.8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20建筑限高(米): ≤11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1500万元/公顷保证金: 15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备注: 准入产业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道、高密度缠绕管等制造,投资强度≥1500万元/公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电子邮件、邮寄、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3、对于在本次公告发布前,在我县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1)未按约定或规定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改变批准土地用途或容积率未依法补缴出让金;
(3)存在土地违法行为未纠正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9月17日至2011年10月10日到霍城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09月17日至2011年10月10日到霍城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19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0月10日19时3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10月12日18时00分在霍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在本公告发布后,公开出让结束日前2天(10月10日京时19时30分),报名竞买申请人为两家以下的(包括两家),按照挂牌公告确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如报名超过三家以上的(包括三家),我局将以拍卖方式出让,具体拍卖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或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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