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国土资告字[2011]09号
经南雄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NX1114宗地面积: 7952.28平方米宗地坐落: 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厂西面地块1号地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1.5建筑密度(%):
绿化率(%): ≤20建筑限高(米): ≤18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20万元
起始价: 100万元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11月06日08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1月15日17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以个人名义竞投土地使用权的,可以注册单项开发公司的名义与南雄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办理土地登记),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1月14日到南雄市土地交易所或南雄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1月14日到南雄市土地交易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1月1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南雄市土地交易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NX1114号地块:2011年11月06日08时00分至2011年11月15日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7号
联系电话:3881061
开户单位:南雄市土地交易所
开户银行:建行南雄支行
银行帐号:44001627342050070200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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