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14日到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号国土大厦一层)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14日到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号国土大厦一层)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15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金刚堰路2号国土大厦一层) 进行。该地块挂牌时间为: 2011年12月5日08时00分至2011年12月16日18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报名及挂牌时间均为工作日。
(三)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八、联系电话:0351-3586600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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