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告字[2011]46号
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XH2011-46号宗地面积: 35800平方米宗地坐落: 会城街道潭冲村汾阳村民小组冲青围(土名)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1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20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80.6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
起始价: 903万元/公顷加价幅度: 2万元/公顷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12月07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26日16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须在地块出让公告期内(或前)向新会区工业项目用地准入及资源配置评审小组提出准入评价申请,凭评审结论方可报名参与竞买,未经评审小组评审或评审结论不达标的项目意向投资者,不能参与报名竞投(评审小组办公室地址:会城振兴二路73号5楼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50-6297509)。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必须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款。
申请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报名时提交明确新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的申请书,并须在约定时限内办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17日至2011年12月23日到新会区会城中心南路11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07日至2011年12月23日到新会区会城中心南路11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3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23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城振兴二路73号7楼多功能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XH2011-46号地块:2011年12月07日08时30分至2011年12月26日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会区会城中心南路11号
联 系 人:陈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6322029、6322717
开户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新会建行中心南分理处
银行帐号:44001670671051229129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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