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州储告字[2011]11号
经楚雄州国土资源局批准,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楚雄市CK2011-16号地宗地面积: 19837平方米宗地坐落: 开发区医药工业园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0.7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1295万元/公顷保证金: 19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28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 10元/平方米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12月05日08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16日16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01日至2011年12月14日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01日至2011年12月14日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14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楚雄市CK2011-16号地号地块:2011年12月05日08时00分至2011年12月16日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凡满足挂牌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应单独申请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12月13日下午16:00前(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到达我中心指定帐户。保证金帐号为:552381641012015750898;开户行:楚雄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
3、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有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获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4、工业用地具体产业类型及投资规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开发区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范
联系电话:0878-3390415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上一篇:玉屏侗族自治县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下一篇:农五师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