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国土告字[2011]55号
经九台市人民政府批准,九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1-004-143宗地面积: 2315平方米宗地坐落: 沐石河镇九其公路以北、居民住宅以西、以南、巷路以东
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等于4.1建筑密度(%): >86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20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92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113.9919万元加价幅度: 1.14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12月20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30日10时00分
备注: 总面积2315平方米,其中商服用地1454.08平方米,出让40年,住宅用地860.92平方米,出让7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28日到九台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30日到九台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29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九台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004-143 号地块:2011年12月20日09时00分至2011年12月30日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人组织有意竞买者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踏查。
(三)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人在报名申请竞买或报价时,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金额不低于出让地块拍卖挂牌的起始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九台大街67号
联 系 人:辛培贤
联系电话:0431-82323558
开户单位:九台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台市农业银行
银行帐号:129901040007887
九台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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