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土资告字[2011]35号
经谷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谷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2011)35宗地面积: 16499.7平方米宗地坐落: 谷城县盛康镇康平路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1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935万元/公顷保证金: 2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200万元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12月27日08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1月11日16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有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不接受他人代交款;本县以外的申请人申请时,应持注册地(户籍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欠交土地出让金、无土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信用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01月09日到谷城县城关镇康乐路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01月09日到谷城县城关镇康乐路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1月0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1月10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谷城县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11)35 号地块:2011年12月27日08时00分至2012年01月11日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总体布局、配套建设必须满足城市规划具体要求。
(三)地上房屋评估值总价为7188336.0元,由竟得人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另行支付。
(四)本次挂牌价不包含土地登记代理服务费、契税、公证费等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竟得人另行支付。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转入现场竞价的,在谷城县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谷城县总工会三楼)举办。
(六)摘牌后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谷城县土地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叶炳铭 翟玉敏
联系电话:0710-7246100
开户单位:谷城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谷城支行
银行帐号:420609000120130000264
谷城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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