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国土资告字[2012]3号
经瓮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瓮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宗地编号: 瓮国让2012-1宗地面积: 31396平方米宗地坐落: 瓮安县渔河乡新场村杨叉路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7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440万元/公顷保证金: 18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26元/平方米加价幅度: 10元/平方米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2月21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3月01日15时00分
2.宗地编号: 瓮国让2012-2宗地面积: 8937平方米宗地坐落: 瓮安县珠藏镇食品及酒厂处
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2.8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4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5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508元/平方米加价幅度: 10元/平方米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2月21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3月01日15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文件。在瓮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原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2月01日至2012年02月28日到瓮安县国土资源局一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2年02月01日至2012年02月28日到瓮安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2月2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2月28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瓮安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瓮国让2012-1 号地块:2012年02月21日08时30分至2012年03月01日15时00分;
瓮国让2012-2 号地块:2012年02月21日08时30分至2012年03月01日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暂无资料
瓮安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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