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土挂告字[2012]01号
经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批准,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STG12-01宗地面积: 108215.76平方米宗地坐落: 寒葱河西B-14-1地块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8并且小于或等于1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小于2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6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2175.1368万元
起始价: 2175.1368万元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2月27日08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3月09日15时00分
备注: 容积率0.8-1.0(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2月27日至2012年03月07日到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2年02月27日至2012年03月07日到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3月07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3月07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STG12-01 号地块:2012年02月27日08时00分至2012年03月09日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地块竞得人,须在成交当场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453-3938092
开户单位: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计划财政局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清算专户
开户银行:绥芬河市阜宁信用社
银行帐号:430110122000010608
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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