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国土告字[2012]第3号
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2]301 宗地面积: 8196.88平方米 宗地坐落: 青山区文化路南、赛汗路东、四道沙河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3 建筑密度(%): 小于30
绿化率(%): 大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29万元
起始价: 1533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15元/平方米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3月11日0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3月20日16时00分
备注: 该宗地可兼容商业,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小于3.0
宗地编号: [2012]302 宗地面积: 11642.07平方米 宗地坐落: 青山区建设路南侧、万青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3 建筑密度(%): 小于30
绿化率(%): 大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867万元
起始价: 4924.3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15元/平方米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3月11日0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3月20日16时00分
备注: 该宗地可兼容商业,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小于3.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2月18日至2012年03月16日到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2年02月18日至2012年03月16日到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3月16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3月1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2]301 号地块:2012年03月11日00时00分 至 2012年03月20日16时00分 ;
[2012]302 号地块:2012年03月11日00时00分 至 2012年03月20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联 系 人:联 系 人:雷向红 闫姝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472---6978791 0472---6978661
开户单位:包头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包头行
银行帐号:49010155260000227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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