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土资告字[2012]4号
经大英县人民政府批准,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2012-4-1 宗地面积:8960.045平方米 宗地坐落:蓬莱镇大南街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7.286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00万元 起始价: 950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备注: 起始价:楼面地价950元/平方米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07日至2012年03月27日到大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07日至2012年03月27日到大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3月2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3月28日0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3月28日10时00分在大英县土地矿产交易大厅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附属物(含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由土地竞买人依法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均由土地竞买人自行支付。
(2)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网络、口头竞买申请。
(3)合同约定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规定:土地拍卖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2012-4-1号地块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竞得人付清土地总价款的50%,6个月内再付清土地总价款的30%,余款12个月内全部付清。
(4)大英县国土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四川省大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25-7852166 13808266767
开户单位:大英县土地矿产交易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遂宁分行大英县分理处
银行帐号:51001675108050920781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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