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市国土告字[2012]14号
经伊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伊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2012-14 宗地面积:8926.7平方米 宗地坐落:伊宁市解放西路西大桥节点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8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00万元
起始价: 2019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3元/平方米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3月07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4月06日19时00分
备注: 用途商业、住宅,容积率≥1、≤8,绿地率≥20%,建筑密度≤5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宗地的竞买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团体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同时必须是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次公告不接受联合竞买。
2、对于在本次公告发布前,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开发企业(个人),未按约定或规定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改变批准土地用途或容积率未依法补缴出让金、存在土地违法行为未纠正的,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07日至2012年03月31日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2年03月07日至2012年04月02日到伊宁市发改委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4月03日19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4月03日19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伊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2-14号地块:2012年03月07日10时00分至2012年04月06日1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宗地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凡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企业在竞得土地内无偿配建按每户0.5平方米计算出的产权房屋作为居委会办公场所,按每户0.128平方米计算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3、宗地内保障性住房面积按照不少于规划住宅建设总面积的5%配建廉租住房(廉租住房单套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不小于40平方米);按照不少于规划住宅建设总面积的5%配建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单套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不小于50平方米)。
4、出让地块竞得人必须按照该区域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途、开发条件及建设期限和政府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方案进行开发。
5、出让价款不含向相关部门应缴的税费。
6、该宗地出让价款不含拆迁成本。
7、最终面积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伊宁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王晓敏
联系电话:0999-8359975
伊宁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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